我們的產品 產品介紹 水上型太陽能系統 政府的規劃 盤點可設置土地-地面型四大主軸類型: 嚴重地層下陷區域 農委會開放嚴重地層下陷不利耕作18區(1,253公頃),潛能835MW。 高鐵沿線雲彰地區嚴重地層下陷不利耕作區(1,266公頃),潛能844MW。 掩埋場及已受汙染土地 臺灣拉圾掩埋場處為停用、封閉或復育狀態,面積達933.8公頃,潛能622MW。 已受汙染程度較高的農地及工業用地,總計1,700公頃,潛能1,133MW。 鹽業用地 國有財產署管理之國有鹽業用地,排除濕地,約803公頃,潛能535MW。 水域空間 水域設施可設置太陽光電之面積包含水庫(8%)滯洪池(40%)埤塘(40%)等約2,721公頃,潛能約1,814MW。 執行案例1 執行案例2 案例:雲林**滯洪池案總容量:5.2MW 第一期:2MW 完工日期:107.10.31 案例:嘉南農田水利會鹽水埤水庫案設置規模:2MW完工日期:107.11.30 回上一頁